南宁市法院领导干部培训班围绕“服务大局年”进行分组讨论
莫建芳院长到各组听取了讨论意见
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中院中层领导就如何落实今年工作部署及开展“服务大局年”活动等问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
莫建芳院长及与会人员在会余还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
2月13日上午,在全市法院“服务大局年”活动领导干部培训班上,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中院中层领导就如何落实今年工作部署,开展“服务大局年”活动,服务南宁市“项目建设年”、“服务企业年”活动及如何贯彻落实最高法院“五个严禁”规定等问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。
大家在认真学习了莫建芳院长在培训班上作的《认清形势,服务大局,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》的重要讲话和高院林秋慧副院长的重要讲话后,进行了深入的讨论,认为目前影响全市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因素主要有三个:一是个别法院干警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不强,存在不考虑社会效果“独立办案”、机械办案、就案办案的问题。二是少数干警司法为民宗旨不强、司法作风不正,没有真正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。三是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强、服务水平不高,处理案件不能有效化解矛盾。四是司法机制运行不畅、管理不科学。
针对上述问题,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,大家提出以下解决措施: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,增强队伍的大局意识、为民意识、廉洁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,切实提高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。二是注重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审判执行工作,继续加强调解工作,实现案结事了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三是落实和创新各种司法为民措施,为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、上门立案、司法救助、巡回审判、调解、协调等便民、利民措施。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、送法进企业、进项目、进农村等送法上门服务活动。
莫建芳院长到各组听取了讨论意见,她指出,在“服务大局年”活动中,全市法院要增强支持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要把服务活动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通过优质高效完成审判执行工作,为社会和谐稳定、企业发展、项目建设和农村改革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,切实实现服务大局的目的;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,进一步提高对开展“服务大局年”活动重要性的认识,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。
莫院长强调,要提升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树立法院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良好形象,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是要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重点,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,准确把握“宽”与“严”适用的对象和尺度,最大限度地遏制犯罪,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民商事、行政审判工作。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大和蔓延的大背景下,妥善审理好资本市场案件、公司诉讼案件、破产清算案件、房地产案件、涉外案件和涉港澳台案件。三是要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。要立足于当前的形势,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、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、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,慎重使用强制措施,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、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。四是要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案件,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。五是要围绕影响企业发展、项目建设、农村改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诉问题,认真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司法建议。 |